Linux命令之rm、cp、mv
rm
可通过rm删除文件或目录。
- 使用rm命令要小心,因为文件删除后不能恢复。
- 为了防止文件误删,可以在rm后使用-i参数以逐个确认要删除的文件。
常用参数及含义如下表所示:
参数 | 含义 |
---|---|
-i | 以进行交互式方式执行 |
-f | 强制删除,忽略不存在的文件,无需提示 |
-r | 递归地删除目录下的内容,删除文件夹时必须加此参数 |
cp
cp命令的功能是将给出的文件或目录复制到另一个文件或目录中,
- 相当于DOS下的copy命令。
常用选项说明:
选项 | 含义 |
---|---|
-a | 该选项通常在复制目录时使用,它保留链接、文件属性,并递归地复制目录,简单而言,保持文件原有属性。 |
-f | 已经存在的目标文件而不提示 |
-i | 交互式复制,在覆盖目标文件之前将给出提示要求用户确认 |
-v | 显示拷贝进度 |
mv
- 用户可以使用mv命令来移动文件或目录,也可以给文件或目录重命名。
常用选项说明:
选项 | 含义 |
---|---|
-f | 禁止交互式操作,如有覆盖也不会给出提示 |
-i | 确认交互方式操作,如果mv操作将导致对已存在的目标文件的覆盖,系统会询问是否重写,要求用户回答以避免误覆盖文件 |
-v | 显示移动进度 |